初诊流程
〇请务必携带健康保险证。
〇如忘记携带,须自费支付,请注意。
〇交通事故、工伤、体检不可使用健康保险证。
〇如有其它医疗机构的介绍信或者X光片,请在诊察前交给接待处。
〇窗口有时须出示身份证。
接待处 | 接待时间为 8:30~11:00、13:30~17:30 。 ※各诊疗科的停止接待时间有时会不相同,敬请注意。 如果流血不止、受伤、跌倒或者坠落,请马上告知。 如有发热、呕吐或者腹泻症状,请告知。 需要轮椅或者担架床的人士,请向接待处提出。 接待后,请填写问诊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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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诊窗口 | 登记门诊后,制作病历、诊察券等。 持有诊疗信息表的人士,请在此时提交。 手续办完后请耐心等候。 |
初诊接待 | 我们会有专门的职员向您询问症状及经过等,判断是否紧急,带您去到适当的诊疗科或者诊察地点。 请耐心等候诊察。 |
诊察 | 请将接待单交给接待的职员。 请在各诊疗科的区域等候叫名。 根据问诊,有时诊察前需要进行抽血检查、尿液检查、X光检查等各种检查,敬请知悉。 |
诊察结束 | 他其它诊疗科的诊察,如需复健,有时必须住院。 如果医生有指示,看护职员会提供引导,请向他们咨询。 |
结算窗口 |
被叫名时,请到窗口支付。 除了现金以外,截至令和元年5月底,可用以下方式支付。即使少额也可使用,可用于支付家属的诊疗费、住院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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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店 | 持处方到医院外的保险配药房配药。 将从诊疗窗口取得的处方笺交给药房,并取药。 ※根据医生的指示,有时会开具院内处方。 |